总题:信徒(一)
第四篇 神的后嗣
壹 后嗣是指一个人在另一个人死了之后,依法有权继承其产业、资产或所有权。
贰 后嗣的字面意义是“被指定接受基业的人”。
叁 信徒成为后嗣:
一 我们既借着重生而得更新,得着神圣的素质,也就照着永远生命的盼望(多三7),成为神的后嗣,有资格承受父神的产业(罗四14,八17,加三29,四7)。
二 永远的生命是我们今世的享受和来世的盼望,叫我们不但在今世活神并享受神,更要在来世和永世里,承受神之于我们的一切丰富;因此,我们有永远生命的盼望。
三 我们照着这个盼望作神的后嗣,承受祂一切的丰富,直到永远。
肆 在圣经中,后嗣是合法接受产业的人:
一 神的后嗣乃是借着相信基督而生入神的家,从神领受应许或基业的人。
二 “神的后嗣”表征承受永远的生命、神的国和属灵的福分,常被描述为与基督同作后嗣。
三 在圣经中,后嗣是领受基业的人,通常是儿子或指定的亲人,取得父亲的产业、权利和责任。
四 在属灵上,后嗣是指生入神家中的信徒;他们与基督同作后嗣,领受了所应许的救恩、永远的生命和神的国。
伍 以下是圣经里关于“神的后嗣”主要的经文:
一 “既是儿女,便是后嗣,就是神的后嗣,和基督同作后嗣,只要我们与祂一同受苦,好叫我们也与祂一同得荣耀”—罗八17:
1 这表明作后嗣是有条件的。
2 我们是神的儿女,并不就是后嗣。
3 我们生为儿女后,必须在生命里长大成为儿子;还必须经过受苦,才可得荣成为法定的后嗣。
二 “你……乃是儿子了;既是儿子,也就借着神为后嗣”—加四7:
1 新约的信徒不再是律法下作工的奴仆,乃是恩典下在生命里的儿子。
2 新约的信徒成为神的后嗣,不是借着律法,也不是借着肉身的父亲,乃是借着神,就是三一神—父,差出子和灵(加四4、6);子,为儿子的名分成功救赎(5);灵,在我们里面完成儿子的名分(6)。
三 “你们既属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为后嗣了”—三29:
1 要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,我们就必须属于基督,成为基督的一部分。
2 因我们与基督是一,我们就也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为后嗣,承受神所应许的福,就是那包罗万有的灵,祂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终极的完成,作了我们的分。
3 在新约之下作神选民的信徒,是成年的儿子,乃是这样的后嗣,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基督里。
陆 现在我们要来看信徒作神后嗣的身分:
一 基督是承受万有者(来一2),而信徒命定要和基督同作后嗣。
二 我们得救以后是神的儿女、神的儿子、神性情的有分者和神的后嗣。
三 当我们长大达到和基督同作后嗣的阶段时,我们就要得荣耀。
四 “好叫我们既因祂的恩典得称义,就可以照着永远生命的盼望成为后嗣”—多三7:
1 提多书三章七节的“后嗣”不仅是儿子,更是有资格承受父产业的后嗣—罗四14,八17,加三29,四7。
2 这样的后嗣乃是由神永远的生命(约三16)所生(一12~13)。
1 当基督复活的时候,我们这些信祂的人全都包括在祂里面;因此,我们也与祂一同复活—弗二6。
2 在祂的复活里,祂把神圣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,使我们在生命和性情上与祂一样。
3 这是我们重生成为神的后嗣基本的因素。
六 信徒在作神后嗣的身分里,在光中与众圣徒同享那具体化在基督里的三一神,作他们的分—西一12。
七 行传二十六章十八节说到因信入基督得蒙赦罪,并在圣别的人中得着基业。
八 这神圣的基业乃是三一神自己并祂所有的、所作成的,以及为祂赎民所要作的一切。
1 基督如今是在荣耀里。
2 至终我们要被带进荣耀里,与基督同得荣耀。
3 当我们得荣耀时,我们卑贱的身体要改变形状,成为荣耀的身体—腓三21。
4 我们里面所有作种子的生命,乃是荣耀的生命;这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成了荣耀的盼望—西一27。
5 当我们被荣耀的元素饱和并浸透时,那荣耀就从我们透出来;这就是我们这些神的后嗣与基督同得荣耀的意思。
1 作为神的后嗣,信徒和基督同作后嗣,是照着永远生命的应许和盼望,借着因基督的恩典得称义,并在基督的复活里得重生。
十一 我们感谢主,带我们深入关于信徒是神后嗣的真理中。